采购项目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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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验收不合格时采购人不应确认验收合格,可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后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涉及资金支付的暂缓支付相关款项。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实务注意: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书应如实记录验收结果并存档,作为付款与履约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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