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
1. 关于质疑期的计算问题? 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