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
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及各地具体规定,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一般为:
中央单位:
1. 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 工程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广东省(参考《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粤财采购〔2020〕18号):
1. 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2. 工程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