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库〔2020〕46号文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中具体是哪些规定明确了可以面向非企业主体采购,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
问题:关于财库〔2020〕46号文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中具体是哪些规定明确了可以面向非企业主体采购,或者说是哪些类型的采购项目可以优先面向非企业主体采购?
答:国家将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持非企业主体发展。例如,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