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长阳土家自治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全文
法规全文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长阳土家自治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地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效力级别**:地市级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6-10-19 | **状态**:现行有效
**文号**:长财规字〔2016〕518号
## 概述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长阳土家自治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
长财规字〔2016〕518号
各财政所,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落实采购执行主体责任,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鄂财采规〔2015〕2号)和《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宜市财规〔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县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实际,报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