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国务院 | **地区**:全国 | **效力级别**: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4 | **施行日期**:2025-01-01 | **状态**:现行有效
**文号**:国务院令第790号
## 概述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24年8月30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9月24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第四条** 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促进网络数据开发利用与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并重。
**第五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网络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发现网络数据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第八条** 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条** 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对网络数据安全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损害后果等进行调查评估。
## 第三章 个人信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