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Buddy政府采购AI审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全文 法规全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地方财政 | **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效力级别**:省级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24-04-21 | **施行日期**:2024-07-01 | **状态**:现行有效

**文号**:桂财规〔2024〕2号

## 概述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各部门,各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动态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专业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对2017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4月21日

对本页内容有疑问?

GPBuddy 基于政府采购法规知识库(1201 篇可查阅法规/问答)提供 AI 智能问答, 有法有据、引用可验。也可以直接上传采购文件做 AI 智能审查。

内容整理自公开发布的法律法规与财政部国库司答复,仅供学习参考;具体项目请以官方发布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