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法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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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欲享受
“本国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如何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目前,
“
规定比例
”“
关键组件
”“
关键工序
”
无需填写,所以总体填写难度不大。
如何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
填写
内容
1.1.
(产品名称),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
1.2.
(产品名称)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规定比例)。
1.3.
(产品名称)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
1.4.
(产品名称)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
注意事项
2.1.
产品
有型号
的
,
在
“
产品名称
”
栏一并填写
。
2.2.
生产厂名与厂址
应与
生产厂营业执照
载明的相关信息
保持一致
。
2.3.
“
规定比例
”“
关键组件
”“
关键工序
”
无需填写
。
3.
示例说明
【
以下
产品名称、厂名等信息均为虚构,仅为示例所用
】
3.1.(
移动电源
(
型号:
CDB108
)
),生产厂为(
广东政采充电宝有限公司
),厂址为(
充西省电州市宝明区政采大道
1202
号
)。
3.2.(移动电源(型号:
CDB108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
/
)。
3.3.(移动电源(型号:
CDB108
))的(
/
)在中国境内生产。
3.4.(移动电源(型号:
CDB108
))的(
/
)在中国境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