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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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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欲享受

“本国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如何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目前,

“

规定比例

”“

关键组件

”“

关键工序

”

无需填写,所以总体填写难度不大。

如何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

填写

内容

1.1.

(产品名称),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

1.2.

(产品名称)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规定比例)。

1.3.

(产品名称)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

1.4.

(产品名称)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

注意事项

2.1.

产品

有型号

的

,

在

“

产品名称

”

栏一并填写

。

2.2.

生产厂名与厂址

应与

生产厂营业执照

载明的相关信息

保持一致

。

2.3.

“

规定比例

”“

关键组件

”“

关键工序

”

无需填写

。

3.

示例说明

【

以下

产品名称、厂名等信息均为虚构,仅为示例所用

】

3.1.(

移动电源

(

型号:

CDB108

)

),生产厂为(

广东政采充电宝有限公司

),厂址为(

充西省电州市宝明区政采大道

1202

号

)。

3.2.(移动电源(型号:

CDB108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

/

)。

3.3.(移动电源(型号:

CDB108

))的(

/

)在中国境内生产。

3.4.(移动电源(型号:

CDB108

))的(

/

)在中国境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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