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Buddy政府采购AI审查

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法规全文 法规全文

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财库〔2026〕9号。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一、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待遇条款。包括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将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等。二、代理机构违规收费。包括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费用,超标准收费,未按规定退还保证金等。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包括虚假业绩/虚假资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四、供应商围标串标。包括由同一人编制多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等。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9月底前完成重点检查,12月底前完成处理处罚。

对本页内容有疑问?

GPBuddy 基于政府采购法规知识库(1201 篇可查阅法规/问答)提供 AI 智能问答, 有法有据、引用可验。也可以直接上传采购文件做 AI 智能审查。

内容整理自公开发布的法律法规与财政部国库司答复,仅供学习参考;具体项目请以官方发布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