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法规全文
法规全文
#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 | **地区**:全国 | **效力级别**: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2025-11-17 | **施行日期**:2025-11-17 | **状态**:现行有效
**文号**:财办库〔2025〕215号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租赁房屋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用途等。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
(四)房屋交付和验收标准。
(五)房屋维护和修缮责任。
(六)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三、使用要求
(一)采购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参照本示范文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合同内容应当与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不得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等方式改变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