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 别名: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 | **地区**:全国 | **效力级别**: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2020-03-18 | **施行日期**:2020-03-18 | **状态**:现行有效
**文号**:财办库〔202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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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格式,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格式规范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
二、格式要求
(一)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按照本格式规范的要求编制和发布。
(二)信息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遗漏重要事项。
(三)格式规范包括以下类型:
1. 招标公告格式;
2. 资格预审公告格式;
3. 竞争性谈判公告格式;
4. 竞争性磋商公告格式;
5. 询价公告格式;
6.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格式;
7. 终止公告格式;
8. 更正公告格式;
9.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格式;
1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格式。
三、发布要求
(一)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二)信息发布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正的,应当发布更正公告。
(三)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信息内容应当一致。
四、施行时间
本格式规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格式规范不一致的,以本格式规范为准。
附件: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