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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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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 别名: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 | **地区**:全国 | **效力级别**: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2020-03-18 | **施行日期**:2020-03-18 | **状态**:现行有效

**文号**:财办库〔202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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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格式,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格式规范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

二、格式要求

(一)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按照本格式规范的要求编制和发布。

(二)信息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遗漏重要事项。

(三)格式规范包括以下类型:

1. 招标公告格式;

2. 资格预审公告格式;

3. 竞争性谈判公告格式;

4. 竞争性磋商公告格式;

5. 询价公告格式;

6.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格式;

7. 终止公告格式;

8. 更正公告格式;

9.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格式;

1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格式。

三、发布要求

(一)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二)信息发布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正的,应当发布更正公告。

(三)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信息内容应当一致。

四、施行时间

本格式规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格式规范不一致的,以本格式规范为准。

附件: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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