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Buddy政府采购AI审查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法规全文 法规全文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1.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

适用

:国防工程、军事设施、涉密科研、保密装备等。

特点

:有正式涉密认定

/

批复,不适宜公开竞争。

1.2.

抢险救灾;

适用

: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程。

特点

:时间紧急,无法按招标程序完成。

1.3.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

适用

:使用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工。

特点

:就业帮扶,非市场化采购。

2.

《

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

》

第九条

2.1.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适用

:只有唯一供应商能提供,无合理替代方案。

特点

:不存在多家竞争。

2.2.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适用

:招标人自身具备资质、人员、设备,可自行实施。

特点

:不含关联企业、子公司;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3.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适用

:已招标确定特许经营投资人,投资人具备自建能力。

特点

:与前期招标范围衔接,不重复招标。

2.4.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适用

:扩建、改建、维修、设备升级,需与原工程兼容。

特点

:功能匹配、接口唯一、更换成本过高。

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

2019

〕

12

号)第二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

直接发包

的方式进行

分包

。但以

暂估价

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适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特点

:

(

1

)未以暂估价形式存在的分包,直接发包,不用招标;(

2

)以暂估价形式存在的分包,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不用招标。

4.

《

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

2025

〕

1358

号)第八条

总承包企业分包或者采购的(以

暂估价

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且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规模标准的情形除外)

适用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特点

:

相较于

“建市规〔

2019

〕

12

号”,范围限定在“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各种类型的总承包。

对本页内容有疑问?

GPBuddy 基于政府采购法规知识库(1201 篇可查阅法规/问答)提供 AI 智能问答, 有法有据、引用可验。也可以直接上传采购文件做 AI 智能审查。

内容整理自公开发布的法律法规与财政部国库司答复,仅供学习参考;具体项目请以官方发布原文为准。